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工业旅游发展的意见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加快旅游强省建设,充分发挥工业旅游在新旧动能转换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工业文化遗产保护,丰富旅游产品供给,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推进我省工业旅游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任务目标
(一)总体要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密结合新型工业化和《〈中国制造2025〉山东行动纲要》的要求,发挥我省工业基础条件好、门类齐全、知名品牌多的优势,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旅游+为路径,深度挖掘山东工匠精神,讲好山东工业故事,提升山东工业知名度和美誉度。坚持规划引领,突出特色,完善设施,优化服务,将工业旅游培育成旅游发展的新领域和工业转型的新动能,构建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内涵丰富、功能齐全的工业旅游体系。
(二)任务目标。力争到2020年,全省工业旅游年接待游客达到4000万人次,工业旅游年收入达到35亿元,建成10个国家工业旅游示范基地、工业遗产旅游基地和一批省级工业旅游示范基地、工业遗产旅游基地等,推动工业旅游规模不断壮大,服务更加规范,品质效益显著增强。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坚持理念和规划引领。
1.树立工业遗产保护理念。挖掘整理工业遗产,加大对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百年老厂区、老厂房等工业遗址的保护力度,结合新旧动能转换和生态环保要求,在有代表性的工矿企业拆除或搬迁前,经过文化、旅游、环保等领域专家考察论证,保留一批具有历史、社会、技术等价值内涵,适宜发展工业旅游的厂矿企业,打造工业遗产旅游基地,吸引广大游客参观游览,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
2.开展工业旅游资源普查。由旅游、经济和信息化、文物部门共同组织开展,摸清全省具备市场开发价值的潜在工业旅游资源数量、质量、分布及特点,建立工业旅游资源数据库,并对工业旅游资源科学分类,对各类资源发展基础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制定发展计划。
3.科学编制规划。科学编制山东省工业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工业旅游发展总体规划要与山东省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十大文化旅游目的地品牌规划相衔接,与全省城乡建设规划、工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引导支持重点城市、重要园区、重点工业企业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发展规划,进一步统筹空间布局,优化要素利用,完善旅游设施配套,构建各具特色、总体协调的工业旅游发展格局。鼓励新建工业企业将工业旅游与主业生产经营同步规划、统筹推进。
(二)构建工业旅游产品体系。
1.观光工厂。推动各类工业企业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和美化绿化行动,结合技术改造升级,优化厂区生产生活环境。鼓励具备条件的工业企业按照4A级以上景区标准进行景区化改造提升,新建工业企业搞好规划设计,合理划分观光区、体验区、展览区、购物区、游憩区等功能区域,满足游客参观、食宿、购物和休闲娱乐需求。加大对老字号企业厂区风貌、建筑风格、生产工艺等的保护,依托独特的建筑厂房、生产流程、设施设备、生产工艺、企业风貌等资源开发观光项目。
2.工业博物馆。鼓励支持百年老字号企业打造展示企业发展历程、传承企业发展文化的专题博物馆。支持行业龙头企业挖掘行业文化资源,汇集行业发展各个时期、各种工艺环节的重要历史资料,诠释行业文化,展示行业精神,打造行业博物馆。依托具有历史文化价值和品牌影响力的动态工业产品,打造一批体现时代记忆、展示文明成果、蕴含现代元素的活态博物馆。指导各类企业围绕工业设计、产品研发、加工制造等,建设展示主营业务和主打产品的企业博物馆。引导支持各类博物馆运用现代展陈理念和声光电技术,丰富展陈内容,增强吸引力和观赏性。强化博物馆的科普教育功能,支持各类博物馆举办主题展览,组织学生、游客和市民参观学习。
3.工业遗址公园。依托老厂区、老厂房建设一批主题突出、基础设施完备的工业遗址公园。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工业遗址开发利用,融入现代设计观念和当代生活方式,打造集游憩、观赏、娱乐、餐饮、住宿、科普教育、创意设计于一体的开放空间。支持符合条件的工业遗产申请国家工业遗产认定,支持具有重要文物价值的工业遗产申报各级文物保护单位。
4.工业文化创意基地。鼓励工业企业和社会资本利用空余或闲置工业厂房、仓储用房、地下空间等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吸引文化创意机构和创意人才进驻,打造涵盖品牌企划、平面设计、动漫影视、广告策划、电子商务、文化会展等内容的综合性文化创意高地。支持利用各类工业基地、工业遗址、工业园区等,开展影视拍摄、绘画写生、艺术创作、科普培训、教育实践等活动。
5.重大工业工程。重大工程建设应与旅游相结合,考虑旅游观光需要,实现现代工程、自然风光和人文景观的有机融合。根据实际情况,依托特大型水利、交通、能源、建筑工程等,打造一批重大旅游项目。支持各市围绕提升城市文化、教育、体育、商业功能,规划建设一批地标性旅游工程。
6.工业旅游小镇。发挥我省传统制造业优势,突出特色,规划建设一批黄金小镇、陶瓷小镇、纺织小镇、食品小镇、酿酒小镇等工业旅游小镇。推动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发展,培育一批生物制药、信息技术、海洋开发现代产业园区。推进电影小镇建设,提升电影小镇功能。围绕游艇、房车、木屋、小飞机、游乐设施等的研发制造,培育一批旅游装备小镇。鼓励支持具备条件的综合性工业旅游企业打造覆盖全产业链的工业旅游园区。
7.工业节庆会展活动。做大做强青岛国际啤酒节,办好中国(山东)国际装备制造业博览会、中国(山东)国际纺织博览会、中国(山东)国际糖酒食品交易会等工业展会,策划一批汽车博览会、家具博览会等专业博览会。支持各市出台优惠政策,优化会展发展环境,争取更多国际工业博览会、产品展销会等在山东举办。依托济南、青岛、临沂等主要工业展会城市打造山东工业博览、节庆活动品牌。
8.旅游购物品牌。针对旅游购物特点和需求,在推动相关企业做好传统产品的同时,深入推进工业生产与旅游购物紧密结合,围绕生活用品、电子商品、图书出版、农产品加工等领域,开发具有观赏性、艺术性、文化性和实用性的便携式工业旅游商品,培育山东旅游购物产业体系。结合“食安山东”建设,推出一批绿色农产品、水产品深加工产品,培育鲁酒、胶东刺参等地理标志商标。结合“好品山东”建设,推出一批高品质的鲁纺、鲁药、鲁瓷旅游商品品牌。支持各地、各行业创新旅游购物政策,举办旅游购物优惠活动,叫响“好客山东人、好品山东造”工业旅游商品品牌。
(三)加强政策引导。
1.完善财政补贴政策。工业旅游项目在规划编制、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营销等方面享受与其他旅游项目同等优惠政策。各级用于旅游等方面的资金,可用于支持工业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如景观环境、参观体验区、标牌设置等)建设。把工业旅游发展与传统工业转型升级、工业园区改造提升相结合,统筹使用工业、城市建设等领域的财政资金。符合条件的工业旅游示范点(基地)纳入各级各类青少年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等建设范围,加大教育等领域资金投入力度。落实非国有博物馆资金奖励和税收优惠政策。对向公众提供公益服务的工业旅游示范点(基地),根据其服务游客的数量和效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给予相应资金支持。将工业旅游点纳入旅游线路,对组织工业旅游突出的旅行社及旅行电商给予一定补助奖励。工业旅游商品研发发生的费用支出,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研发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各级应统筹旅游发展等方面的资金,对省级以上工业旅游示范基地等给予相应支持。
2.优化土地利用政策。认真落实各级支持服务业、旅游业、文化产业发展的用地政策,保障工业旅游项目建设用地需要。在符合规划、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工业企业土地权利人利用现有房产兴办住宿、餐饮等工业旅游接待设施的,可保持原土地用途、权利类型不变;土地权利人申请办理用地手续的,经批准可以协议方式办理。原土地使用单位利用现有工业厂房和仓储用房兴办文化创意园区、工业博物馆,涉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或改变用途的,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供应。对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现有工业用地,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查同意,通过厂房加层、老厂改造、内部整理等途径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对复垦利用废弃矿山等历史遗留损毁土地建设旅游项目的,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吸引社会投资,鼓励土地权利人自行复垦。
3.创新金融支持政策。充分利用滨海旅游基金支持工业旅游项目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对发展工业旅游的小微企业给予贷款支持。鼓励企业以固定资产、资金、技术等多种形式入股兴办工业旅游。支持有实力的文化旅游企业设立工业旅游发展基金,选择有发展潜力的工业企业合作开发。
三、强化保障措施
(一)建立部门合作推动机制。旅游、经济和信息化、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文物等部门要加强协调,建立促进工业旅游发展的协作推进机制。强化规划协调和技术指导,探索建立重大工业旅游品牌协同服务模式,建立工业旅游统计和信息发布制度。旅游部门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职能,定期组织召开相关部门工作会议,统筹部署工业旅游重大事项,合力推进工业旅游发展。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要积极支持引导具备条件的现代化工业企业利用自身资源和市场网络优势,参与工业旅游。保护具有工业文化特色资源的工矿企业,支持鼓励社会资本适时开展工业旅游开发。支持企业结合文化特色、市场需求开展工业设计,深度挖掘开发工业旅游产品。文物部门要切实加强工业遗产保护工作,支持合理利用工业遗产资源,发展工业文化旅游创意产业。教育部门要积极指导各类学校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工业旅游科普知识进校园、进课堂。通过社会实践、教学科研、劳动体育、文学采风、绘画写生等方式,组织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富有实效的教学活动。各级政府要鼓励社会团体或企业组建工业旅游发展促进中心,支持相关部门搭建工业旅游促进平台,推进工业旅游规则制定、资源整合、线路推广、市场开拓、品牌培育、人才培养、品牌宣传等工作。鼓励成立工业旅游联盟或工业旅游协会,充分发挥行业互助和行业自律作用,倡导诚信旅游、公平竞争,促进工业旅游规范、健康发展。
(二)完善标准体系。研究制定山东省工业旅游示范基地评定标准、山东省工业旅游服务规范等,以标准化引领工业旅游规范化。推进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化,支持工业旅游企业按照相关标准建设停车场、旅游厕所、旅游咨询服务点,省级以上工业旅游示范点(基地)的厕所要达到国家3A级旅游厕所标准。在高速公路、高等级公路以及城市出入口等位置,设立符合标准的工业旅游交通引导标识牌。
(三)强化市场营销。将工业旅游营销纳入全省“十大文化旅游目的地”品牌营销体系,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开展专题营销活动。对企业利用自身力量开展工业旅游项目宣传给予必要的指导和支持。支持企业深化与旅行社及旅游电商的合作,推出一批在国内叫得响的精品工业旅游专题线路。支持文化遗产类工业旅游项目以及与生产经营高度关联并能为企业带来客源的工业旅游产品向游客免费开放。加大工业旅游推广力度,整合工业旅游资源、产品和线路,开展联合营销。工业旅游点应设有专门的工业旅游经营管理机构,设立专业旅游市场接待团队和从业人员,以满足接待要求。在企业网站开辟工业旅游专区,扩大宣传营销并加强与旅行社的合作,拓宽运营渠道。整合省市县旅游、经济和信息化、文化、文物、商务、科技、国有资产管理等部门的政务网络资源,对工业旅游重点企业进行联合宣传推介。鼓励各类专业团队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介入工业旅游营销,拓展市场,形成自我营销、委托营销、联合营销相结合的立体营销格局。强化精品项目宣传,全方位宣传推广工业旅游,将精品项目纳入全省旅游产品“捆绑营销”体系。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支持企业与专业管理公司合作,采取委托管理、持股经营等多种模式进行专业化管理运营。支持高等院校开设工业旅游课程,建立实习实训基地,为企业培养专业管理服务人才。
(五)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开展省级工业旅游示范基地、工业遗产旅游基地等创建活动,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申报国家工业旅游示范基地等。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参与起草制定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培育山东工业旅游标杆。
(六)实施项目带动。支持工业企业和社会资本利用工业遗产资源、高新技术、工业设计成果投资开发工业旅游项目。积极开展招商引资活动,依托各类平台发布供求信息,实现项目对接。鼓励各级政府将工业旅游重点项目纳入招商项目。建立全省工业旅游重点项目库,对于规划标准高、投资规模大、市场潜力好、品牌提升快的重点项目,优先推荐纳入全国优选旅游项目库。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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